凯发一触即发

长沙市芙蓉区凯发一触即发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 2023-02-17     来源:长沙市芙蓉区凯发一触即发     字体大小:

2022年,芙蓉区委、区凯发一触即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契机,积极推动党中央、国务院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各项指标的落地实施。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出台《长沙市芙蓉区“十四五”法治建设规划》等指导性文件,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以让人民群众满意为根本目标,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团体的监督指导,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尊重人民群众的主创精神,吸引民众广泛参与,有序推进法治芙蓉、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着力解决行政争议,畅通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行政复议应诉、执法监督和法律救助等渠道,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1.履行党委职责,突出党的领导作用

区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区政府法治建设工作汇报,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领域的重点工作;政府常务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全区各级党委(组)全面贯彻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022年,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1次、协调小组会议3次和委员会办公室会议1次。218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报告会,全区科职领导干部290余人参加学习。719日,区委书记周春晖主持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并通过了《长沙市芙蓉区“十四五”法治建设规划》和《中共长沙市芙蓉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822日,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了2022年上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认真分析并认领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湖南所列的“问题清单”、省委依法治省办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线索清单”,把“共性问题”当作自身问题,对相关单位发出整改通知并全程监督整改落实。8月,区委依法治区办组织开展自建房领域安全整治法治督察,对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8家行政执法单位,通过查阅资料、现场座谈、调取数据、随机抽卷等方式进行实地督察,并针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形成专项总结报告,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印发给相关单位,由各单位进一步照单落实整改。11月,区委依法治区办组织全区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就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开展年度书面述法和集中述法,检验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实际成果。

2.保障程序合法,加强行政决策法制审查

人民政府认真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长沙市凯发一触即发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组织制定《芙蓉区凯发一触即发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行政决策进一步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严格法制审查。对政府常务会议题涉及的重大决策和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均实行前置合法性审查,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政府行政决策的法律风险。共审查规范性文件6件,各类文件、合同400份,房屋征收补偿决定29件,政府信息公开答复37件。二是保障公众参与。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群众普遍关切的政策措施、政府主导的改革方案等,在草案提交会议研究之前,由各工作部门依托长沙市芙蓉区凯发一触即发网站、行业领域微信公众号、社会事务管理服务平台等方式公开信息、征求意见,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是履行法定程序。涉及民生领域的重大行政决策,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得到尊重和保护。

3.坚持精准施策,破解体制改革难题

理顺关系,建章立制。一是厘清部门职权职责。持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职能,厘清执法部门与监管部门的权责边界,打通行政监管与行政处罚的壁垒,制定《长沙市芙蓉区行政执法局与区业务主管部门有关职责分工及行政处罚案件移送制度》,明确了各部门职权职责划分、协作配合、案件移送、举报受理、基层联动等工作,进一步理顺了行政执法主体之间的权责关系。二是制定拆违操作办法。为进一步落实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加快违法建筑的查处,制定《芙蓉区既有违法建筑管控清零操作办法》《芙蓉区新建违法建筑即时管控清零操作办法》,对“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期间的违法建筑查处流程进行简化。三是探索统一责成模式。为提高查处违法建设的处置效率,积极探索区政府统一责成模式,对既有违法建设的强制拆除,通过区政府授权的形式统一责成区行政执法局会同相关部门实施强制拆除,今后不再一案一责成,极大地缩短了查处时间。

放权赋责,容缺许可。不断延伸区级政务大厅服务触角,将更多事项和许可权向街道、社区(村)和园区集中,高频事项“就近办”常态化,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积极推进“24小时政务服务驿站”高品质建设,实现了“不见面”行政审批和“不打烊”便民服务。政务大厅设置“跨域通办专窗”,与广东、广西、四川、浙江、贵州、山东、湖北、上海的十个地区签署了“‘跨省通办’合作协议”。与湘潭市岳塘区,株洲市天元区、云龙示范区签署“长株潭跨域通办协议”。分批次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异地代收代办,企业和群众在当地即可“无差别受理、享同等服务”,梳理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139项。采取“住所承诺制容缺受理”新模式,率先全省推行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登记承诺制改革,用“一纸承诺”代替繁琐证明,为市场主体准入开通“快车道”,全区共有142项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审批容缺受理,最大限度让企业群众“少跑腿”。

柔性执法,宽严相济。建立“大综合一体化”执法体系,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建设,推动执法力量下沉,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建立行政执法案件风险评估机制,对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组织属地街道和相关部门、司法机关,开展风险研判,充分考虑各类风险因素,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预案,最大限度降低社会风险。严格落实《芙蓉区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办法(试行)》,对符合条件的121件案件落实简易审核程序,免行政处罚。

4.化解行政争议,规范政府行政行为

强化内外监督能力。一是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监督,区政府办理各级人大代表建议提案共计62件,建议办结率、代表满意率均为100%。二是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监督制约效能,提升行政机关内部监督能力。2022年本级复议案件共受理157件,办结150件(含上期结转22件),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责令履行28件,纠错率18.66%,发出行政复议建议1件,暂停原行政行为执行1件,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政府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制定《芙蓉区行政应诉工作办法》,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监督管理机制,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93%。三是成立区凯发一触即发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选聘9名专家委员为重大疑难复杂行政复议案件提供咨询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权威和公信力。

借助科技公正执法。加速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的建设进程,与电子政务云共享链接,充分运用科技赋能全能执法,发挥线上线下双结合、网格化管理的叠加优势,实现执法流程全过程线上操作、执法行为全过程监督,综合行政执法开启一网通办。2022年,办理行政执法案件29937起,罚没款金额570余万元。开展主次干道交通、火车站附近流浪乞讨人员疏散、学校及农贸市场周边等联合执法和整治行动988次,累计出动执法力量58439人次。配合疫情防控、城市文明创建、城市更新等中心工作,依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处罚7件。

提升执法案卷质量。区司法行政部门认真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督促指导各执法单位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案卷制作和管理。2022年评查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案卷共100份,对评查过程中发现的较大错漏及时整改并通报全区。积极开展司法、执法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工作,我区《某公司不服行政执法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复议案》《张某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民事公益诉讼案》《龙某与某物业公司非因工伤死亡纠纷调解案》,分别获评长沙市2022年度十大典型行政复议案例、司法案例和法律服务案例。

5.坚持普治并举,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水平

抓好示范创建工作。在推进法治建设制度和工作机制建设、全面开展法治创建、加强组织保障等方面守正创新、积累经验、挖掘典型,芙蓉区韭菜园街道汤家岭社区荣获司法部、民政部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表彰,芙蓉区文艺路街道东广济桥社区荣获湖南省司法厅、民政厅第十批“湖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表彰,芙蓉区行政执法局被长沙市推荐为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重点推荐单位。

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印发《芙蓉区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区委依法治区办指导区直部门、街道、学校等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组织返乡大学生寒暑假送法下乡、农村法治宣传月、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国家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乡村“法律明白人”、居民“法律带头人”培训等。打造了“芙蓉夜话”“应急云广播”等一批社会善治新平台。全区各级各部门共计开展法律宣传活动1071场次,接待法律咨询13万余人次,购发、编印与疫情防控、自建房整治百日攻坚、道路交通运输安全领域督办整改等相关法律宣传手册、折页、画报110万余份。

化解矛盾止争息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叙浦经验”,深入推进“三零”街道、社区创建,推广朝阳街道“1X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机制。协调推进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一体联动,基本实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个别纠纷不上交、群体事件不发生”。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矛盾纠纷2724起,涉及金额3428.62万元,其中重大疑难纠纷67起。依托区-街-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34件,接待咨询1376人次,实现“零投诉”,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众的合法权益。

6.依托科技支撑,重点人群智慧管控平台提质增效

针对社区矫正对象、严重精神障碍肇事肇祸者、流浪乞讨人员、问题青少年等特殊群体,研究出台了《芙蓉区平安建设领导小组重点人群组工作方案》,明确了成员单位和牵头部门,固化了协调联络和应急处置方式。自主开发涉毒人员预警处置平台,并辅助智能门锁安装应用,强化流动人口实名认证和信息自动上传,确保“三实信息”录入率、准确率和实控率。将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完整录入国家信息系统,每季度开展一次病例实检质控专家会诊。“智慧矫正”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模式在司法部考核验收中获评901.5分,名列全国第一。通过数据平台的有效接入,全区“大数据”“智能化”管控格局已然成型。全区在册社区矫正对象300人,刑释安帮人员1014人,均管控到位。深入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排查整治,摸排风险隐患92件,对7名风险隐患较大的重点人员落实“五包一”工作措施,走访慰问33名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对象,落实好日常监管、法制教育、帮扶解困等相关措施,2022发生重点人群肇事肇祸事件。915日迎接司法部社区矫正隐患排查整治专项督查,并获得司法部高度肯定。智慧矫正建设经验在湖南省司法厅《湖南司法简报》第25期予以刊登发表,两次在全省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会议上作典型经验介绍。

二、存在的问题

1、法治思维不够深入。部分单位主要负责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加强;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还有些滞后。

2、执法行为有待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对“三项制度”的落实仍需督促,行政执法案卷中所体现的实体、程序及文书制作方面的一般瑕疵时有出现。

3、法律顾问作用不突出。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专业水平有待提高,与部门职能的匹配度还有差距,集中管理、合理使用、交流沟通等机制需进一步畅通。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2023年,芙蓉区的法治政府建设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紧紧抓住长沙成功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良好势头,出台《长沙市芙蓉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的实施办法》,致力打造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1、强化主体责任。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芙蓉区将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法治建设作为政府履职生命线,持续加强制度创新,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2、规范权力运行。执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区委常委会的集体领导作用,提高议事效率和决策水平。凡提交区委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议题,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涉及多个部门的,事先协调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努力营造民主、公开、透明的决策环境。大力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严格约束行政权力,从源头上保障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3、化解行政争议。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加强配套机制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作用,为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提供咨询意见。全面推行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制定本级政府行政复议工作规则,建立科学通畅、公开透明、便民利民、监督有力、指导精准、宣传有效的工作流程。充实行政复议队伍,探索建立行政复议官和辅助性工作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探索建立“繁简分流”的案件审理机制,不断提高办案质效。

4、服务便捷高效。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制度。持续深入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持续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升级版,建设“一件事一次办”智慧大脑,应用完善“一件事一次办”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和“一事一标准”,探索拓展“一件事一次办”服务领域,提供更多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

5、构建法治城区。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坚持以普及宪法和民法典为主线,以“八五”普法中期督查为抓手,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地落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夯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法治创建活动。推动建立街道法治建设委员会,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述法制度,切实增强决策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高质量发展阶段复杂疑难问题的能力。

长沙市芙蓉区凯发一触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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