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9/2020-103674
- 所属机构:芙蓉区政府
- 机构地址:长沙市芙蓉区嘉雨路469号2-3楼
- 联系电话:0731-84680226 投诉举报电话:0731-84712661
- 负 责 人 :肖科
- 办公时间:冬季作息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工作日)
夏季作息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工作日)
长沙市芙蓉区行政执法局
一、主要职能
(一)行使城市管理领域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权(仅限行政强制措施)、执法检查权。
(二)行使档案领域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权(仅限行政强制措施)、执法检查权。
(三)行使民族宗教领域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权(仅限行政强制措施)、执法检查权。
(四)行使发展和改革领域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权(仅限行政强制措施)、执法检查权。
(五)行使教育领域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权(仅限行政强制措施)、执法检查权。
(六)行使科技领域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权(仅限行政强制措施)、执法检查权。
(七)行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权(仅限行政强制措施)、执法检查权。
(八)行使民政领域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权(仅限行政强制措施)、执法检查权。
(九)行使司法行政领域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权(仅限行政强制措施)、执法检查权。
(十)行使财政领域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权(仅限行政强制措施)、执法检查权。
(十一)行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权(仅限行政强制措施)、执法检查权。
(十二)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权(仅限行政强制措施)、执法检查权。
(十三)行使人民防空领域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权(仅限行政强制措施)、执法检查权。
(十四)行使林业领域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权(仅限行政强制措施)、执法检查权。
(十五)行使水利领域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权(仅限行政强制措施)、执法检查权。
(十六)行使商务领域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权(仅限行政强制措施)、执法检查权。
(十七)行使卫生健康领域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权(仅限行政强制措施)、执法检查权。
(十八)行使审计领域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权(仅限行政强制措施)、执法检查权。
(十九)行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领域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权(仅限行政强制措施)、执法检查权。
(二十)行使应急领域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权(仅限行政强制措施)、执法检查权。
(二十一)行使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权(仅限行政强制措施)、执法检查权。
(二十二)行使知识产权领域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权(仅限行政强制措施)、执法检查权。
(二十三)行使统计领域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权(仅限行政强制措施)、执法检查权。
(二十四)行使医疗保障领域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权(仅限行政强制措施)、执法检查权。
(二十五)承办其他经批准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权(仅限行政强制措施)、执法检查权。
(二十六)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1、执法监督科
负责执法工作的日常监管;负责督促群众来信、来访相关案件依法处理;负责对执法人员投诉的调查与处理;负责指导和监督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负责制定行政执法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定期通报执法工作考评结果,提出奖励处罚和责任追究建议;负责承办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法制科
负责制定执法计划;负责法制培训;负责执法案件立案、处罚审核并报批;负责研究执法疑难问题;负责执法案卷评查;负责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与审核;负责公布、更新行政执法项目清单、行政执法依据、裁量权基准文件;负责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赔偿以及诉讼案件;负责行政处罚案件非诉讼强制执行的对接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业务指导;负责制定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和流程;负责协调执法争议;负责承办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财务科
负责财务管理;负责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按规定管理有关票据,对有关收费、罚款进行管理;负责财务统计;负责财务业务培训;负责执法扣押财物管理;负责执法装备采购与发放;负责处罚窗口管理;负责承办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办公室
负责协助局领导处理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涉改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衔接联络;负责文秘、保密、档案、接待;负责督办上级机关与领导交办的工作;负责统计与调研工作;负责局绩效考核;负责对外宣传、普法、交流;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办公场所的管理;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面商及反馈;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资福利、职称评审、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老干部及全局党建工作;负责承办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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