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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公示(六批次)

发布时间 : 2024-03-28     来源:行政执法局     字体大小:

一、长沙市芙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委托湖南山水检测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区文坤食品店售的精品香蕉进行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吡虫啉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局对该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本局对当事人开展执法检查。经现场检查,未发现抽检批次的产品。经立案调查,涉案产品已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在知晓产品检验结果后积极改正违法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在采购涉案产品时履行了规定的食品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未收到不良反应的报告和投诉。

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二、长沙市芙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委托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对长沙市芙蓉区嘉嫣食品店销售的种子葵(烘炒类)进行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局对该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本局对当事人开展执法检查。经现场检查,未发现抽检批次的产品。经立案调查,涉案产品已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在知晓产品检验结果后积极改正违法行为,能积极主动配合调查,认错态度好,如实陈述违法事实,涉案产品超限额度较小。主动消除食品安全风险,未收到不良反应的报告和投诉。

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决定:1、没收违法所得149元;2、罚款1000元。以上罚没款共计1149元。

三、长沙市芙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委托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对长沙市芙蓉区鲜百惠食品商行销售的香蕉、大红椒进行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香蕉中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大红椒中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局对该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本局对当事人开展执法检查。经现场检查,未发现当事人销售抽检批次的产品。经立案调查,涉案产品已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在知晓产品检验结果后积极改正违法行为,能积极主动配合调查,认错态度好,如实陈述违法事实,涉案产品超限额度较小。主动消除食品安全风险,未收到不良反应的报告和投诉。

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决定:1、没收违法所得55元;2、罚款2000元。以上罚没款共计2055元。

四、长沙市芙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委托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对长沙市芙蓉区罗凤先食品店销售的鲈鱼(淡水鱼)、小米椒进行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鲈鱼(淡水鱼)中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小米椒中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本局对该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本局对当事人开展执法检查。经现场检查,未发现当事人销售抽检批次的产品。经立案调查,涉案产品已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在知晓产品检验结果后积极改正违法行为,能积极主动配合调查,认错态度好,如实陈述违法事实,涉案产品超限额度较小。主动消除食品安全风险,未收到不良反应的报告和投诉。

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决定:1、没收违法所得222.2元;2、罚款2000元。以上罚没款共计2222.2元。

长沙市芙蓉区行政执法局

20243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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