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第三项整改情况公示
按照长沙市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长沙市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要求,现将我区承办的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第三项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全市生态环境工作进展不平衡,有的街道、乡镇面对复杂的污染问题,研究不深入,措施不坚决,致使局部的环境质量改善不明显,群众投诉量居高不下。
二、整改目标
进一步提高基层干部环保意识,健全基层环境保护工作决策研究机制,切实改善环境质量,化解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突出群众信访问题。
三、整改措施
1.将生态环保新思想、新理念和有关政策法规作为街道党工委、乡镇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基层干部政治站位,正确认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
2.建立各级各部门污染问题决策研究机制。街道党工委、乡镇党委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少于4次。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深刻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蕴含的政治担当、人民情怀、务实作风,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以及各街道集中观看《省生态环境警示片》《长江经济带警示片》等,督促各相关单位提高政治站位,把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绿色发展理念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加强生态环保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开展防范不当干预生态环境监测宣传教育、企业生态环境知识专题培训教育20次,让“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成为普遍共识。
2、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将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主要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2021年以来,组织召开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环委会全体会议18次、工作讲评调度会132次,专题研究污染防治攻坚战、蓝天保卫战、环保督察等工作,着力把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转变为“成效清单”。对照市、区绩效考核要求,梳理年度大气、水、土壤、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和蓝天保卫战工作重点,遵循重实干、重实绩的目标导向,坚持考重点、重点考的过程导向,出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等方案,力求实现指标精准传达、任务层层传导。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督促干部深刻认识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重大意义,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加强污染问题决策研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所想、所盼、所急,真刀真枪解决问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长沙市芙蓉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8日-2023年9月22日
受理部门:长沙市芙蓉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4683376
联系地址:长沙市芙蓉区浏阳河大道三段658号201办公室
长沙市芙蓉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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