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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0000430102G0116/2015-00244
  • 所属机构:芙蓉区政府
  • 机构地址:长沙市芙蓉区马王堆街道王家湖路1号
  • 联系电话:0731-84681537;0731-84681013;0731-84680372
  • 负 责 人 :周宏彬
  • 办公时间:冬季作息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工作日)
    夏季作息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工作日)

长沙市芙蓉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 2023-10-09     来源:芙蓉区农业农村局     字体大小: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畜牧、水产业等“三农”工作以及林业、水利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制定全区农业、林业、水利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区级农业、林业、水利切块资金的管理,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负责编制农业、林业、水利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对专项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

(四)负责全区农业农村工作。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负责渔政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职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区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负责对全区农业机械、畜牧业和渔业生产等农业领域安全监督管理。

(五)负责全区林业工作。组织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指导开展造林绿化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负责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六)负责全区水利工作。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规划、区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承担河(湖)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和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河道采砂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七)统筹全区对外扶贫协作工作。

(八)承担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承担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1、局办公室

制定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负责局机关综合协调,

负责全局重大事项和工作安排的督办督查工作;

负责局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文电、会务、保密、信访、接待、档案、政务公开、文明创建、宣传培训工作;

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工会、妇儿两纲、离退休工作;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考核工作;

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组织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2、农业林业科

负责农业、林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畜禽水产等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性意见;

负责开展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等监测分析,指导、扶持农业加工企业、都市休闲农业项目等现代农业发展项目,组织申报、实施、监管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等财政扶持项目;

负责农业投资管理,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

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负责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组织林业生态保护修复;指导开展造林绿化工作;

负责森林、湿地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以及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林业资金和国有资产;指导监督林业行业的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工作;

承担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3、水利科

拟订水利规划,组织编制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洪水干旱防治等专项规划;

指导河道堤防水利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查、监管;

负责全区水土流失防治和水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和监督管理,协调处理区内水事纠纷;

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安全监督;

负责全区水利系统的报表统计;

负责全区水库移民的日常管理工作;

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和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

4、农村事务科

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扶贫开发、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方针政策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

负责拟定全区对口帮扶政策措施、目标任务和年度计划。

承担对口帮扶的相关工作;提出农村改革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承担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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