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联〔2022〕22号)、《长沙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政策要求。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按照省厅文件关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对象、资金使用范围、贴息标准等规定,登录湖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直报平台(http://xnzt.hunan12316.com/login.html)进行申报,根据平台操作指南,将申报资料完整、及时填报上传。
二、杜绝虚假、重复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对申报材料、贴息的贷款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合规性、真实性申报,做到事实清楚,资料真实。上报中发现弄虚作假的企业将列入黑名单,取消其贴补资格。
三、严格按时报送。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遵循以下时间点:1、于4月5日前完成将申报材料录入系统;2、将申报资料纸质档(一份)、盖章电子版于4月8日前报至芙蓉区农业农村局农林科。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熊笑俏,电话0731-84681013
附件:
1、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联〔2022〕22号)
2、长沙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相关工作的通知
长沙市芙蓉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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