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对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全区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社会保险政策,完善基金内控制度,负责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5、负责全区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6、贯彻国家、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福利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批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标准和离退(职)休费。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惯例权限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综合管理人才开发工作。
10、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得到特殊劳动保障制度,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
11、承办区委、区凯发一触即发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年度预算及使用情况
2020年预算批复12613.94万元,实际支出14544.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3.07万元,项目支出:13091.45万元,上年度结余656.46万元,本年结余487.09万元。
二、部门整体收入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2020年基本支出数为1453.0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和公务用车运行费2.5万元)。
(二)专项支出
项目支出:2020年项目支出数为13091.4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考核工作及人才招聘经费65万元,用于职称评审、职改工作、人才招聘工作。区公共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工作经费10万元,用于区人力资源市场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维修费、电话费、房屋租赁费等。就业扶贫工作经费30万元,用于精准扶贫、就业帮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的缺口10000万元,用于落实《长沙市芙蓉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实行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基金缺口补助需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区级财政补贴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费682万元,用于区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60岁以上享受待遇人员基础养老金及60岁以下参保人员的缴费补贴。民办老师困难补助和乡村医生困难补助3.5万元,根据长政办函【2014】172号和长政办函【2014】173号文件精神落实区级配套资金。创业担保贷款区本级配套贴息资金120万元,是根据湘财金【2016】39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发放个人及联合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由中央财政承担75%,审批发放贷款管理机构所在地的同级财政承担25%。
三、部门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我单位严格遵照相关支付制度、经费管理办法来管理、使用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按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对已具备验收条件的项目,及时组织验收、移交使用。同时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管理,采取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对资金使用行为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就业方面,全区新增城镇就业15003人,完成年度目标14900人的100.7%;失业人员再就业4861人,完成年度目标4300人的113%;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2116人,完成年度目标1700人的12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参加就业见习97人,完成年度目标90人的108%;创业培训1290人,完成年度目标1140人的114%;职业技能培训14288人,完成年度目标3500人的408%;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949人,完成年度目标350人的271%。
社保方面,全区企业养老保险实际征缴收入13.95亿元,完成年度目标13.05亿元的106.8%;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3266人,达到了目标任务12220的108.5%,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率100%。企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率43.03%%,完成目标任务39.76%的109%。
重点民生实事方面,我区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共16项36个指标全部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五、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1.人社服务“反向跑”,数据“线上跑”,服务对象“不用跑”。一是变坐等上门为主动敲门,实现服务“反向跑”。深入园区、楼宇举办复工复产政策宣讲会,把援企稳岗政策送上门,专人对接21家重点企业用工需求,建立工作台账。二是社保业务“线上办”,社保费系统自动减。企业参保登记实现“网上办、零见面”,今年3859家单位通过“长沙12333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网上申报,全年所有新增参保单位均通过网上申请,网上经办率达到了100%。全年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社保费用6.23亿元。三是推广“线上招聘”,劳动者和企业不出门亦可实现供需对接。推动“湘就业”、芙蓉人才与就业服务网等就业服务app和网站使用。
2.当好“店小二”,激发劳动力市场发展活力。通过采取搭建就业平台、为企业减负、降低创业成本、助力重点群体就业等措施,激发劳动力市场的发展活力,当好企业的“店小二”。一是强化用工保障。全年开展线上招聘专项活动14场,线下招聘5场,累计为1438家企业发布4739个岗位,达成就业意向3166人。将上门招工与就业扶贫紧密结合,成立“芙蓉区人社局春风行动援企招工小分队”分赴湘西州保靖县、古丈县开展招工工作,为蓝思科技、颐而康等企业输送了223名湘西籍劳动力。二是为企业减负。发放企业培训补贴311万元,成立湖南华天酒店集团、徐记海鲜、滔博运动三家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开展企业以工代训,预计为150家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发放补贴1000万元。为省商务人才交流中心、广发隆平高科技园、豪丹科技园、两岸青年文化产业孵化基地和丰兴机械电子产业园创业孵化基地五个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基地拨付160万元补助资金。三是助力重点群体就业。开展“311”就业援助服务,为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就业信息、培训信息和就业指导,服务19584次。帮扶城镇困难群众就业,鼓励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发放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1842万元,补贴3889人次。集中开展“六个一”服务,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举办专场招聘会,达成就业意向520人;举办2020年“中国创翼”创新创业大赛芙蓉赛区选拔赛,鼓励大学生创业。
3.打造“聚宝盆”,全面引才、聚才、育才。一是做好人才引进工作。组织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次,共计引进事业单位人员37人,其中博士3人。全区教师队伍公开招聘63人,备案制教师40人。社区工作人员统一招聘66人。落实应届毕业生招聘计划,全年安排200个岗位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积极落实长沙市人才新政,及时认定各类人才领取生活补贴资格,2020年受理和初审高校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申报1955人,留学归国人员租房和生活补贴申报122人,职业技能晋级奖313人,制造业企业专业技术职称晋级奖励260人。共有22283人次的高校毕业生、1345人次的留学生领取了租房和生活补贴,共计发放2270.25万元。476名职工领取职业技能晋级奖励176.5万元。高层次人才申报32人数(其中:D类13人、B类9人、C类10人),认定人数16人。高精尖人才领跑工程申报3人,紧缺急需人才集聚工程2人,制造业紧缺急需人才集聚工程1人,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资助经费1家,发放长沙市用人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奖励2家单位、人数3人,金额共160万元。发放高精尖人才领跑工程国家级产业领军人才2人、高精尖人才领跑工程省市级产业领军人1人等奖励金额共400万元。。二是做好人才服务工作。完成辖区内编内教师及临聘教师、民营教育机构职称申报现场审查及评审工作,完成辖区内公立及私立医院及基层卫生服务中心3500多人初级、中级职称考试现场资格审查。服务辖区内民营企业,发挥职称制度激励引导作用,落实“双十条”精神。做好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接转人事档案462本、接待电话和现场咨询4212人次,现场办理事项办件量1319余件,档案资料收集12230余份。三是人事管理规范高效。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推行岗位聘任制度,落实事业单位合同管人,岗变薪变。优化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 9家,优化人员配置,调优人员结构,全区事业单位人员调配192人。落实待遇,指导全区各事业单位做好岗位聘任制度,落实待遇兑现工作。全区岗位调整近2000人次,工资正常晋薪4000多人,日常工资审批1000多人次。强化年度考核奖惩,严格按考核结果兑现考核奖励,并及时完成考核备案。积极调研,完成我区三家水管单位情况调研及我区编外合同制人员情况调研。
4.构建“大调解”,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一是在人少案多的情况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创新性地摸索出“快调快立快审快结”工作方式:提前介入,做到“快调”;及时审查,做到“快立”,特别是对农民工和集体劳动争议案件,立案时实行优先原则;简化程序,做到“快审”;提高效率,做到“快结”。全年收到劳动争议案件1738件,其中立案受理1607件(包含一件117人的集体争议案件)不予受理131件、39件未立案转到下年度立案,涉及劳动者共1855人,立案受理案件1607件中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总金额9466万元。二是“和”字打头阵,“调解”为原则。始终把调解作为解决争议的首要手段与方法,利用各方面的力量创造和解氛围,通过“互联网+调解”分配到街道处理的劳动争议案件92件,全年立案后调解率超过60%。三是壮大仲裁人才队伍建设,开展法律宣传。引进精通法律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担任仲裁员和兼职仲裁员,深入行业企业,宣讲劳动用工法律知识。四是劳动纠纷调处科依法督促检查用人单位落实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举报和投诉。共接待投诉者1779人,协调处理举报投诉案件774件,总计为1361名劳动者追回工资1381.55万元,为30名劳动者追缴社会保险133.24万元。为16家企业办理了劳动用工备案,为94家企业签订了集体合同;为114家企业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协议;签订区域性工资集体协议14份,涵盖企业1084家,对109家企业进行了网上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为施工单位办理了4205.76万元的农民工劳动报酬保证金交存业务。针对今年全区在建的90个项目反复开展了多次大排查工作,涉及农民工人数1.6万人,实行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的在建工程项目覆盖率达到100%。建筑工地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推行银行按月代发工资等制度落实情况覆盖率均达到100%以上。圆满通过了国务院、省、市对芙蓉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
5.聚焦“讲政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一是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严于律己,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认真抓好各自分管条线的党风廉政建设。二是把纪律挺在疫情防控工作第一线。班子成员率先垂范,认真履职,带队支援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值班值守;落实省市区有效应对疫情影响援企稳岗政策措施,上级下拨的防疫资金专款专用。三是强化学习教育,增强干部拒腐防变能力。落实书记讲党课,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习近平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简报》、区纪委《作风建设通报》等,局党组开展了13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四是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开展了廉政风险点摸排,编制了《芙蓉区人社局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绩效评价机制有待完善,以形成对财政资金的全面监管和对绩效目标的实时监控。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完善绩效评价机制,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形成完善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内控监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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