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人社局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重点
一年以来,芙蓉区人社局积极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创建国家中心城市,推进“三大工程”,打造“四个芙蓉”的实施意见》(芙蓉发【2017】1号】)文件和区五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精神,以“优人才、保就业、强保障、促发展、惠民生”为工作主线,科学谋划、狠抓落实,常规工作有序有为,重点工作有声有色。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7年工作总结
1.就业创业工作成效显著
(1)多管齐下,就业服务能力稳步提高。2017年,新增城镇就业人数17356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2%。失业人员再就业6531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9%。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2784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32%。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67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46%。零就业家庭100%实现动态就业援助。“春风行动”开启就业便捷通道。“春风行动”系列招聘会将岗位直接送到百姓身边,全年举办各类招聘会19场,组织近千余家企业现场招聘,达成就业意向的3000余人。“订单式”培训帮扶失地农民就业。芙蓉区失地农民创业就业服务中心根据企业需求,先后举办了叉车、育婴师培训,培训学员61人,成功上岗就业12人,3人开启创业。
(2)送岗下乡,就业扶贫工作扎实推进。先后赴平江县、保靖县、龙山县举办精准扶贫劳务协作专场招聘会,达成就业意向816人。对口帮扶龙山劳动力转移就业44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0%。对口帮扶龙山就业技能培训45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80%,在起车村、靛房镇两地设立就业联络点,开展就业服务补贴,鼓励当地贫困劳动力在长沙稳定就业。
(3)树创业典型,就业创业环境不断优化。创新创业持续发力,拉动就业作用明显。优惠政策激励创新创业。发放创业贷款1520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20%。新增创业主体10410家,完成目标任务的149%。带动就业人数22986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64%,其中带动城镇人数12889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29%。扶持大学生创业人数643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28%。创建长沙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项目13个,9家企业获初创企业一次性开办费补贴,7家企业获初创企业经营场所租金补贴,共获得奖补资金110万。申报省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8家。线上线下同步宣传。借助湖南都市频道、长沙就业、芙蓉之窗、芙蓉就业等平台塑造创新创业的芙蓉品牌。示范单位树立标杆。评选出“2017年芙蓉区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街道”2个、“2017年芙蓉区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社区(村)”6个、“2017年芙蓉区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项目”21家。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正大集团、湖南农业大学联合主办2017大学生双创营销大赛湖南区总决赛,提高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技能和创业实践能力。
2.城乡社保体系日趋完善
2017年,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91729人,完成了全年目标工作任务的100.8%;实际缴费人数81390人,为全年目标工作任务的104.08%;同级财政补助200万元,完成了全年目标工作任务的100%;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12040人,基金征缴316万元,完成年度目标的327%;企业养老保险征缴收入9.17亿元,完成年度目标的106.63%,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数5001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1.1%,基金征缴1.01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31.17%。
(1)贯彻落实养老保险新政,依法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稳步推进。全面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改革各项政策。全区共有4958名在职人员参加了新机关养老保险,3137名退休人员养老金统一归口到区社保所发放。社保经办职能下移。率先在长沙市推行灵活就业社保经办职能下移街道的便民举措。从8月份开始,灵活就业参保对象,可到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就办理相关业务,截至12月底,各街道现已办理灵活就业参保业务1812人次,进行政策咨询3264人次。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未参保人员的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共有33280名芙蓉区户籍的未参保人员进行了参保登记。
(2)做好调查摸底,重要工作限时办结。开展60号令拆迁的被征地农民的社保参保情况的摸底调查,全面了解其参保情况和参保意向。安排专人负责103号令拆迁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要求所有的征地项目在参保资料、经费到位后,在一个月内办理好社保参保手续,被征地农民的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3)提前落实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特殊困难群体参保缴费政府补贴政策。为使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政府补助对象在享受到政府最低标准的参保缴费后还能有机会选择高档次缴费,我区今年将参保缴费补助工作由往年的11月份提前到4月进行,对城乡“三无”人员、重度残疾人、纳入国家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的对象和城乡低保人员由政府给予100元/人.年的最低参保缴费档次的补助,全区共进行参保缴费补助人数1341人。
(4)开展医疗保险基金专项检查和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百日优化行动”。开展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专项检查,梳理了中心异地审核支付业务,排查可疑单据154人次;对协议医疗机构开展14次现场调查,处理2家违规违约单位,落实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百日优化行动”,广泛开展政策宣传。
3.劳资关系总体和谐稳定
(1)调解为主与依法仲裁两手抓,维护劳资关系和谐。
2017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共收到劳动争议案件490件,其中调解170件,裁决153件(终局裁决63件、非终局裁决90件),案外调解35件,不予受理67件,正在审理的案件45件,待立案20件,加上去年转接到今年审理的39件,至今共处理529件劳动争议案件,共涉及劳动者660人,劳动者主张的金额共计5021.5万元,为劳动者追回经济损失共计1968万元。
(2)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两手抓,破解劳资纠纷难题。劳动监察大队日常巡查不放松,巡查辖区范围内50家单位督促企业规范劳动用工,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专项检查贯穿整年,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专项行动、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督查、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督查。
(3)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及时维护社会稳定。长沙“东湖一号”企业总部三期3#楼真石漆工程孔纬越等七名民工投诉甲方(施工方负责人杨成志)拖欠工资问题,经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调查处理,组织甲乙双方就民工所做工程量、单价以及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对窗户、护栏污染和成品维修应由民工承担的责任等都达成了一致,甲方支付剩余工资壹拾万陆仟元整给民工,至此,甲乙双方的工资纠纷不复存在,及时的维护了社会稳定。
(4)认真做好投诉举报案件处理和“两网化”建设工作。共接待投诉者人数1237人,投诉结案数108件,为145人追讨工资99.86万元,为28人追缴社保金额46.17万元。全面规范、提升“两网化”管理工作水平,抓好网格建设和数据采集录入。
(5)全面开展“治欠保支”工作。2017年7月份以来开展建设领域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排查工作,没有明显拖欠情况发生,对存在的隐患进行了排除。
4.人事人才工作稳步推进
(1)公开考试“引人才”。今年省考公务9人,选调考试公务员7人,公开招录事业编51人。公开招录教师174人,所录用人员9月份到岗上班。
(2)长沙人才新政“落有声”。人才服务窗口自8月21日正式开窗服务以来,接待电话和现场咨询量9983人次,共计受理和初审高校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申报1171人,留学归国人员租房和生活补贴申报34人,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2人(其中申报B类1人、D类1人),职业技能晋级奖励13人。发放我区的高校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843人次,金额117.81万;留学归国人员租房和生活补贴9人次,金额2.64万。
(3)内部调配“优结构”。区内共交流调配38名一般工作人员, 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
5.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有序推进
(1)省考项目方面。新增养老服务床位、新增社会治安视频监控摄像头、城市棚户区改造、新增城镇就业4项已完成,孕产妇产前免费筛查1项预计年底完成。
(2)市考项目方面。建成区黑臭水体综合整治,中心城区公交站点500米覆盖,城区建成区公交覆盖,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新增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绿色示范社区,住宅小区老旧电梯安全技术评估,法律援助案件,区域性全民健身中心,城区街道日间照料中心(小型养老机构),农贸市场(生鲜超市)安全快检室、全民健身工程,自来水户表改造,乡镇(街道)户外全民健身中心、中心城区停车位均已完成,已建住宅小区电力“专改公”项目按要求实施中。
二、2018年工作重点
2018年,人社局将认真贯彻十九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市人社局总体工作要求,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的就业,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为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而不断努力。
1.坚持高质量就业和充分就业并重,全面推进城乡创业就业。一是坚持就业优先战略。统筹推进重点群体就业,提升就业服务能力,继续举办“春风行动”系列等各类招聘会;二是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继续做好创新创业的引导和服务工作,完善创业政策体系,进一步扩大扶持政策的覆盖面,形成“扶持政策整合化、扶持对象多元化、扶持内容全面化、扶持时机全程化”的创业政策扶持体系,提高创业带动就业能力;三是多措并举帮扶就业。将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农村贫困户、残疾人等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列为重点对象,实施重点帮扶。探索劳务协作试点工作经验,积极推进就业扶贫工作,主动作为,精准发力,推动全年各项工作目标全面完成。
2.坚持完善制度和提升水平并重,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一是围绕社保扩面抓征缴。继续以全区规模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深挖扩面潜力,扩大各类人群的参保覆盖面,强化依法征缴社会保险费手段;着力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高档次缴费政策,继续做好城镇“三无”人员、重度残疾人、计划生育重点扶助对象以及城乡低保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补助工作。二是强化资金安全抓监管。坚持市级预警监管与区级非现场监督相结合,部门监管与纪检监察相结合,增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内控建设,通过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软件,全程监督社保基金的收支管理和保值增值,杜绝社保基金的跑冒滴漏情况发生。三是服务中心工作抓保障。继续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配套工资制度改革,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配合全区征拆中心工作,严格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政策,对依据103号令拆迁的被征地农民按规定纳入城镇社保体系,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四是医疗惠民保健康。推广医保个人账户购买商业健康险和意外险政策,配合市本级启动长期护理险工作,优化医保经办和异地就医结算服务。
3.坚持服务发展和保障权益并重,巩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一是完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机制。继续深入贯彻《劳动合同法》,依法推进劳动合同制度,进一步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动态管理。依法健全劳务派遣制度,依法加强规范使用劳务派遣用工。健全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制度,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二是推进覆盖城乡的劳动保障监察体系建设。创新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机制,夯实“两网化”管理基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监察执法能力和社会公信力。三是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效能。全面落实“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方针,完善组织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五位一体”多层次、全方位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调解工作体系。完善仲裁办案制度,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水平,加大集体劳动人事争议和大案难案的处理力度,避免因处理不当引起突发事件。
4. 坚持人才集聚和结构优化并重,精心构筑人才“高地”。一是进一步落实“人才新政”,加快引进人才。以引进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全方位提供人才保障,积极引进国内外人才智力,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来芙蓉区投资创业。二是着力优化人才服务水平。人才服务窗口受理及后台业务审核工作与当前公共就业及创业富民等高度契合的业务工作有机紧密的整合起来,进一步强化人员配备和办公场地设施的统筹管理。着力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加强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三是积极推进人事制度改革。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核心,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普遍推行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制度,建立健全考核奖惩制度,形成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符合事业单位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的人事管理制度。四是不断完善军转干部安置办法。落实我区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安置办法,健全强化军转安置责任体系,努力完成我区军转政策性安置任务。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核定、发放以及有关待遇落实保障工作,积极扶持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创业,落实企业军转干部解困政策和维稳措施。
芙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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