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监管合力 筑牢校园周边“无烟防线”
为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草侵害,营造校园周边无烟环境 ,2024年4月26日上午,芙蓉区市场监管局联合芙蓉区烟草专卖局对辖区校园周边烟草销售和发布烟草广告的行为的商户开展专项检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检查人员重点检查校园周边无证销售烟草制品及违法广告发布等情况,督促卷烟零售户经营场所张贴警示标识,并向商户宣传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相关政策。此次检查共发现无证销售烟草制品商户2家,执法人员现场予以警告、督促下架全部烟草制品。
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任重道远,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常态化监管,加大校园周边禁烟法治宣传力度,不断巩固校园周边监管防线,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为青少年织密“保护网”,为未成年人打造一个无烟的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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