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公告(芙蓉区征地服务中心-高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的规定,按照区委审计委员会的安排,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和区审计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11月1日起,对高鹏同志2016年10月至2023年7月任芙蓉区征地服务中心原党组书记、主任期间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恳请社会各界知情人士给予支持配合,实事求是地、负责地提供和反映情况。
审计组办公地点:芙蓉区征地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审计组办公电话:18692378603、13975165390
芙蓉区审计局驻芙蓉区征地服务中心
原党组书记、主任高鹏经济责任审计组
2023年10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