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通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长沙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一批典型案例通报问题的整改工作方案》,现将长沙市芙蓉区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通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一、反馈问题
芙蓉区东湖街道乌鸡塘建筑渣土非法加工点,非法建设一条渣土洗砂生产线和水泥搅拌设施,并非法生产4.2万吨,原料来源为岳麓山实验室项目。
二、整改目标
1.对典型案例通报的非法建筑垃圾加工生产点等问题应坚决予以取缔,拆除违法设施,消除环境影响。
2.对涉及的违法占地、排污等行为进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3.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对辖区内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等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严厉打击。
三、整改措施
1.对乌鸡塘建筑渣土非法加工点区域安装了监控系统。
2.对辖区内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等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严厉打击。
3.加强监管和执法,由区行政执法大队组织交通、交警、渣土管理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发现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格处理。
四、整改完成情况
由芙蓉区政府牵头组织东湖街道和区行政执法大队对非法加工点进行了拆除,砂石已清运,两个沉淀池填平,恢复了土地原貌。裸露黄土已覆盖复绿,涉事单位已足额交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后续将会加强监管,对类似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定期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发现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格处理。
芙蓉区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通报问题经长沙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审核,同意销号。
以上整改完成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4月28日至5月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长沙市芙蓉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反馈。
联系电话:13637488388
联系地址:长沙市芙蓉区火炬一片站厕二楼
长沙市芙蓉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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