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430102G0128/2011-00047
- 所属机构:芙蓉区政府
- 机构地址:人民东路189号芙蓉区政府8楼802室
- 联系电话:0731-84683468
- 负 责 人 :刘玲
- 办公时间:冬季作息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工作日)
夏季作息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工作日)
长沙市芙蓉区机关事务中心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研究制定区机关事务管理、保障、服务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承担区机关大型活动、重要会议服务工作。
3、负责机关大院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和水、电、气等设施的维修保养。
4、负责机关大院公共会议室其配套设施的使用和维护;管理机关食堂(含政府大院机关食堂、公卫大楼食堂、市场监管局大楼食堂、人武部训练楼党校食堂)。
5、负责机关大院办公楼的安全保卫、消防和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6、指导监督物业公司对机关大院管理和服务工作。
7、做好全区公务用车服务保障工作。
8、承办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公务用车服务室
1、负责区级公务用车服务平台管理,保障好机关各部门用车服务;
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办公室
1、负责机关事务中心综合材料撰写、绩效考核、人事、发文、会议记录、信息报送、印章管理、政令畅通、部分科室用品采购等工作;负责机关大院政策性、日常性宣传工作。
2、负责卫士通通知收发、来电来访、文件呈报等工作;做好单位文书档案及重大事项记载、归档工作;做好本单位仓库物品保管及出入登记工作,并建立相关台账;负责报纸杂志收发、文件传阅、无纸化学法考试等工作。
3、负责本单位日常财务报账、工会报账、工资福利费用申报及发放、房屋租赁费用收取。
4、负责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好纪检监察工作。
5、负责机关事务中心党务、老干等工作。
6、负责对本单位财务票据合理性及真实性进行初审,做好会计凭证归类整理;做好财务报表、日常水电气等相关费用及账务处理、“三公”经费开支及账务公开等相关工作;负责做好机关大院垃圾分类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膳食室
负责机关食堂、公卫食堂日常监督工作;熟悉《食品卫生法》相关管理规定,确保食品安全卫生,负责监督乙方日常采购种类、数量、质量及每周菜谱调配;建立健全食堂相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就餐人员餐卡充值、人员核实工作;做好往来账目和餐卡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安保室
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全面掌握安全系统设置及水、电、气设备运行情况,加强安全督查,维护办公秩序,杜绝治安和刑事案件;加强重点部位监管,做好人防、技防、消防工作,确保无事故;加强机关大院车辆管理,确保停放有序,行驶安全;配合做好现场秩序维护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物管室
1、负责做好机关大院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2、负责做好所有主体建筑及所有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及安全工作,掌握设备运行状态,做好巡查、运行及维修记录,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做好所有设施设备应急处置工作,保障率达到100%;督促物业做好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建立相关台账;负责基建工程检查及维护工作;监管施工方工程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3、负责会议登记、会务服务工作,协调会议室调配,做好回访记录,督促物业方做好会务服务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大院电话安装及拆机联系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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